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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高招及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4-27   访问量: 

各县(区)高招委、教体局,湾里管理局高招委、教科体办,各局属学校(高中),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高中),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高中):

现将省高招及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县(区)高招委、教体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行政区域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省高招及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洪招委字〔2021〕11号关于转发省高招及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省高招及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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