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关于转发<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防办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1〕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科学完善预案。结合实际,针对校园周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避险防灾预案,并加强安全演练和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以一把手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充实值班人员,确保值守岗位责任落实到位。
3.加强隐患排查。加强对校园房屋建筑及周边山体、护坡、堤坝等危险区域、隐患部位的巡查,对已巡查出的隐患点,建立台账,及时上报,警示师生。
附件:《关于转发<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防办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1〕8号)
关于转发《关于转发 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防办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防办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