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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9-19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各学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县区和局属学校以自查为主,重点对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和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进行督查。

二、督查重点

1.学校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2.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学校安保人员配备情况;

4.学校一键报警系统安装情况;

5.学校安防八件套是否齐全;

6.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7.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障情况;

8.学校重要场所视频监控情况;

9.校门口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10.学校是否安装人脸和车辆抓拍系统;

11.学校是否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三、督查时间及安排

2019年9月23日9月26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四、检查办法

检查以实地查看为主。

五、有关要求

1.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督查工作,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2.督查组要深排细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能立即整改的,督促学校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督促学校定人、定岗、定责、限时整改。

3.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2019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督查安排表

洪教稳定字〔2019〕47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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