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各学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县区和局属学校以自查为主,重点对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和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进行督查。
二、督查重点
1.学校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2.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学校安保人员配备情况;
4.学校一键报警系统安装情况;
5.学校安防八件套是否齐全;
6.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7.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障情况;
8.学校重要场所视频监控情况;
9.校门口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10.学校是否安装人脸和车辆抓拍系统;
11.学校是否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三、督查时间及安排
2019年9月23日—9月26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四、检查办法
检查以实地查看为主。
五、有关要求
1.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督查工作,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2.督查组要深排细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能立即整改的,督促学校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督促学校定人、定岗、定责、限时整改。
3.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2019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督查安排表